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簡介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發展技工教育的意見》和《技工教育“十四五”規劃》等文件精神,由如皋市江海高級技工學校牽頭,聯合啟東市科信技工學校、南通市建設技工學校、南通市通州灣技工學校、南通市藍領技工學校、南通市經貿技工學校、南通市海陵技工學校以及相關企業、社會組織,組成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以下簡稱聯盟),按照相互尊重、平等互惠、資源共享、骨干帶動、多元辦學、合作共贏的原則,以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為目標,以精準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為目的而組建。
一、聯盟宗旨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托區域支柱產業發展,選準特色專業,整合共享資源,實現聯盟內部各院校差異化發展,形成錯位優勢,發揮最佳效能。
二、聯盟性質
聯盟接受南通市人社等部門的工作指導。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為非法人實體、非盈利性的業務平臺機構,各成員單位性質不變、隸屬關系不變,按照聯盟章程履行各自職責。聯盟充分尊重院校、行業協會、企業等成員單位意愿,建立動態加入和退出機制。
三、機構設置
聯盟理事會下設秘書處和五個專業委員會作為常設辦事機構。
1.校企合作與招生就業工作委員會:開展深度校企融合,協調聯盟院校招生,做到聯合招生、就業,實現“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企校雙方共同培養”。
2.校際合作與資源共享工作委員會:充分發揮聯盟院校各自師資優勢,實行聯盟內教師、企業專家、技能大師共用共享。
3.專業建設與教育教學工作委員會:指導聯盟內院校專業設置、教學管理、實習實訓、技能競賽等工作,突出特色、做出品牌,實現校際錯位發展,企業深度參與專業建設。
4.職業技能培訓與評價工作委員會:協調聯盟成員單位培訓和職業技能認定評價工作。
5.科技創新與技術服務工作委員會:發揮聯盟成員單位優勢,共建共享生產、科研、實驗室、公共實訓基地、產業學院等資源。
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的成立,必將有力促進民辦技工教育辦學模式和教育教學模式的改革,實現民辦技工教育與地方產業、專業設置與職業崗位的對接。通過聯盟式辦學,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進辦學模式、管理體制、育人方式、保障機制等改革,提高辦學活力,提升人才培養能力,推動科技創新、產業轉型升級,促進聯盟成員共同發展,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高技能人才支撐。
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章程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發展技工教育的意見》和《技工教育“十四五”規劃》等文件精神,以提高質量、促進就業、服務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導向,創新辦學模式、深化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技工教育教學質量,實行辦學與企業需求相結合,專業建設和產業發展相結合,教學內容與生產過程相結合,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養水平,成立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以下簡稱“聯盟”),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聯盟名稱為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
第二條 聯盟接受省市人社部門的工作指導。
第三條 本聯盟由如皋市江海高級技工學校牽頭,聯合啟東市科信技工學校、南通市建設技工學校、南通市通州灣技工學校、南通市藍領技工學校、南通市經貿技工學校、南通市海陵技工學校以及相關企業、社會組織,按照平等互利原則自愿組成,是以技能人才培養和服務地方經濟為紐帶的公益性民辦技工教育聯合體。各成員的單位性質、隸屬關系、管理體制、經費渠道等均保持不變。
第四條 聯盟宗旨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托區域支柱產業發展,選準特色專業,整合共享資源,實現聯盟內部各院校差異化發展,形成錯位優勢,發揮最佳效能。
第五條 聯盟理念
相互尊重、平等互惠、資源共享、骨干帶動、多元辦學、合作共贏。
第二章 聯盟職責
第六條 組織聯盟成員單位學***家關于技工教育的方針、政策,明確技工院校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推進聯盟成員院校建設,加大技能人才培養力度。
第七條 校企合作與招生就業
(一)招生招工。聯盟成員院校協商確定各自優勢專業,按照區域支柱產業需求的崗位進行定向培養,共同安排招生招工計劃,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共同組織招生招工及人才培養。
(二)校企合作。精準對接企業需求,加強訂單培養,做好學徒制、在職職工技能提升等培訓工作,深化產教融合,實現校企無縫對接。
(二)實訓基地。聯盟成員院校利用場地、設備等生產要素,引進聯盟企業共同建立生產服務型實訓基地、學習型工廠、產業學院,校企共同管理,提供真實生產環境,將生產服務與人才培養有機融合。共建“校中廠”、“廠中?!?。聯盟成員以場地、設備、技術、原料等作為投入,合作共建兼具實踐教學功能與生產功能的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實現“校中廠”、“廠中?!钡娜瞬排囵B環境。
第八條 校際合作與資源共享
(一)辦學資源共享。聯盟成員通過優勢共享的原則,實現管理、教學、招生、實訓等資源的開放共享與共同進步,探索合作共建新型教育資源。
(二)交流平臺共建。聯盟成員單位通過開展調研、考察、政策研究、學術交流等各項協作活動,促進各成員間的對話與協作,為聯盟成員技工院校的技能人才培養和企業的轉型升級提供指導、交流。共同開展各類國內、國際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三)技能競賽共辦。聯盟成員院校共建共享技能競賽集訓基地,各院校開設“青苗班”選拔種子選手,根據各自優勢專業,集中師資力量,共享實訓場地、設備,對種子選手進行集訓。參照省、國賽標準要求,在聯盟內部定期舉行技能競賽,提升參賽水平,培育高水平選手。
(四)辦學質量共評。聯盟成員圍繞畢業生就業狀況、人才培養質量、社會服務三大評價內容,共同制定評價標準,采用交叉或共同評價的方式,對上述三大評價內容開展質量評價工作,以達到取長補短、你追我趕、共同進步的目的。
第九條 專業建設與教育教學
(一)專業建設。組建專業建設與教育教學工作委員會,針對區域產業結構和技能要求,從人才培養定位、課程建設、資源開發、教師培養等方面進行規劃。聯盟成員間通過互相學習和借鑒專業設置、課程開發、教學管理、課堂授課等方面成熟經驗,發揮各民辦技工院?,F有專業優勢,實現差異化發展,培育具有區域特色的優勢專業。
(二)課程建設。聯盟成員圍繞培養高技能人才為目標,共同組建課程開發團隊,按照一體化教學要求,制定課程標準,形成課程體系。采用工學交替的形式,真正做到聯盟成員院校與企業的有機結合,實現人才培養過程“學中做”、“做中學”。
(三)師資建設。聯盟成員間通過人員互聘共組、資源互融共建、技術互補共助、效益互享共贏等方式,共同完成師資隊伍的建設與培養。共同建立聯盟成員院校教師與企業專家資源庫,建立教師與企業專家結對聯系、相互交流學習機制,探索建立聯盟成員師資信息庫和師資培訓基地,提升師資隊伍整體素質。
第十條 職業技能培訓與評價
(一)職業技能培訓。整合聯盟內各技工院?,F有教學設施及師資隊伍資源,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升培訓質量。
(二)職業技能評價。協調聯盟成員單位開展職業技能評價工作,共建管理制度、共用設施設備、共享考評隊伍。
第十一條 科技創新與技術服務
(一)雙創平臺搭建與能力提升。聯盟成員合作搭建創新創業平臺,聚攏各方資源,通過資源互補、信息互通、項目共育,提升技能人才的創新創業能力。
(二)產學研合作與技術推廣。發揮聯盟成員各自優勢,對聯盟內有前景的科研課題及產業項目進行科技攻關、技術開發和技術指導,做好區域的技術推廣轉化工作,擴大服務社會的影響力。
第三章 聯盟成員
第十二條 凡南通市內民辦技工院校、相關的企業、社會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經聯盟理事會同意可成為聯盟成員。
第十三條 聯盟成員條件
(一)有加入聯盟的意愿;
(二)認可聯盟章程;
(三)愿意履行聯盟章程規定的義務。
第十四條 加入聯盟程序
(一)提交加入聯盟的申請;
(二)經聯盟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頒發聯盟成員證書。
第十五條 聯盟成員單位享有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聯盟的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三)經理事會同意后使用“南通市民辦技工院校聯盟”名義開展活動;
(四)經理事會同意享用聯盟內的相關資源;
(五)參與聯盟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六條 聯盟成員單位應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章程,遵守聯盟成員之間簽定的各項協議合同;
(二)執行聯盟理事會的決議;
(三)積極參加聯盟活動,完成理事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向聯盟理事會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反映問題,提供資料;
(五)樹立聯盟良好形象,維護聯盟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聯盟成員要求退出聯盟,應提前1個月將書面申請遞交聯盟秘書處,經聯盟理事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 聯盟成員如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損害聯盟的聲譽和利益,情節嚴重的,經勸告無效者,由理事會表決通過,責令其退出。情節特別嚴重的,經查屬實,自行為發生之日起,自動予以除名,必要時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九條 聯盟實行理事會負責制。聯盟設理事會,理事會是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下設秘書處和5個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條 聯盟理事會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聯盟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聯盟領導機構成員;
(三)研究制定聯盟的工作計劃;
(四)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
(五)審議通過理事提出的議案;
(六)審議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聯盟成員單位可推薦1名代表擔任聯盟理事,理事代表其所在單位參加聯盟的工作及活動,原則上推薦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二十二條 聯盟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會議方為有效。如遇特殊情況,由理事長提議,可臨時召開理事會。理事會實行民主集中制,提名、決議等重大問題需經半數以上理事同意方為有效。
第二十三條 聯盟理事會推選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若干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3名。
第二十四條 理事長和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的任期均為3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五條 聯盟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聯盟理事會任期相同,監事期滿不得連任。監事從聯盟外部聘請。
第二十六條 理事長主要職責
(一)理事長全面負責主持聯盟工作,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做好有關工作;
(二)主持召開聯盟理事會;
(三)組織實施聯盟年度工作計劃;
(四)向理事會作年度工作報告;
(五)主持聯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條 工作委員會職責
(一)校企合作與招生就業工作委員會。開展深度校企融合,協調聯盟成員院校招生,做到聯合招生、就業,實現“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企校雙方共同培養”。
(二)校際合作與資源共享工作委員會。充分發揮聯盟成員院校各自師資優勢,實行聯盟內教師、企業專家、技能大師共用共享。
(三)專業建設與教育教學工作委員會。指導聯盟成員院校專業設置、教學管理、實習實訓、技能競賽等工作,突出特色、做出品牌,實現校際錯位發展,企業深度參與專業建設。
(四)職業技能培訓與評價工作委員會。協調聯盟成員單位培訓和職業技能認定評價工作。
(五)科技創新與技術服務工作委員會。發揮聯盟成員單位優勢,共建共享生產、科研、實驗室、公共實訓基地、產業學院等資源。
第二十八條 秘書處職責
(一)秘書處是聯盟理事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設在聯盟牽頭組建單位如皋市江海高級技工學校;
(二)負責聯盟理事的聯絡工作;
(三)創辦聯盟網站并維護其正常運行;
(四)負責籌備理事會議,起草會議文件,撰寫工作報告;
(五)收集、發布技工教育人才培養信息,人才供求信息;
(六)負責聯盟的宣傳和檔案管理工作;
(七)完成理事長、副理事長交辦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條 監事職責
(一)對理事會決策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理事會、各工作委員會履職行為進行監督;
(三)列席理事會會議,對會議決定的事項提出質詢、建議;
(四)跟蹤關注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進展;
(五)履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由聯盟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六章 章程的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聯盟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同時報市人社局備案。
第七章 終止程序
第三十二條 聯盟如完成使命需要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終止活動時,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聯盟理事會。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其它未盡事宜由聯盟理事會決定。
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
首批成員單位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1.如皋市江海高級技工學校
2.啟東市科信技工學校
3.南通市建設技工學校
4.南通市通州灣技工學校
5.南通市藍領技工學校
6.南通經貿技工學校
7.南通海陵技工學校
8.南通市社區服務業協會
9.南通市通州區安全生產技術協會
10.如皋市技師協會
11.如皋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12.德國bbw教育集團
13.德累斯頓芯片學院
14.李群自動化技術有限公司
15.中科藍海智能視覺科技有限公司
16.江蘇天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7.南通超達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18.啟東中遠海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19.四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通州二建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21.江蘇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2.南通中遠海運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3.江蘇美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24.南通瑞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
第一屆理事會理事單位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如皋市江海高級技工學校
啟東市科信技工學校
南通市通洲灣技工學校
南通市建設技工學校
南通市藍領技工學校
南通經貿技工學校
南通海陵技工學校
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
第一屆理事會負責人建議名單
1.建議如皋市江海高級技工學校校長蔡春建同志擔任南通民辦技工教育聯盟第一屆理事會理事長。
2.建議啟東市科信技工學校校長王曉飛同志、南通市建設技工學校校長方慶廣同志、南通市通州灣技工學校黨支部書記顧耀飛同志、南通市藍領技工學校校長李貞祥同志、南通經貿技工學校校長龔如鋒同志、南通海陵技工學校張德明同志擔任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第一屆理事會副理事長。
3.建議如皋市江海高級技工學校副校長陳娟同志擔任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第一屆理事會秘書處秘書長。
南通市民辦技工教育聯盟
顧問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顧力平,南通理工學院副校長,全國優秀教師,教授、研究員,南京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MBA)導師。
劉海光,東莞職業技術學院副校長,德國德累斯頓工業大學職業教育碩士。二級教授,高級會計師,高級企業培訓師,省級督導員,東莞市特色人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劉瑞霞,南通職業大學教授,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技工院校管理處)顧問。